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,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,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中药提车黄道吉日产品不符合。
标示为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、全泰药业有限公司、成都市都江堰春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疆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地黄不符合,不符合项目包括含量测定、酸不溶性灰分、总灰分;标示为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薄荷不符合,不符合项目为性状。
公告指出,对上述不符合药品,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、召回,开展不符合原因调查,并切实深入进行整改。(记者徐 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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